資訊來源:網路 · 編輯:楓華 · 2026年6月18日
這次變化解決的問題?
問題的核心是 AOR 等待時間變長。AOR 是 IRCC 確認永久居民申請已經進入系統並透過初步完整性檢查的重要文件。很多工簽續簽類別過去都需要 AOR 來證明 PR 申請正在處理中。
但如果 R10 完整性檢查時間拉長,AOR 發得很慢,申請人就可能出現工作授權斷檔。對僱主、申請人、省提名機構來說,這都會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和行政負擔。
IRCC 這次的臨時措施,就是在不改變永久居民審理規則的前提下,給境內 PNP 申請人的工簽處理提供一個更靈活的證明方式。
哪些人可能受影響?
加拿大境內、已透過線上系統提交 PNP 永久居民申請、但尚未收到 AOR,且工簽即將到期的申請人。具體適用類別包括:PNP 橋接開放工簽(BOWP)、PNP 僱主指定工簽持有人,以及 PNP 主申請人配偶持有的開放工簽持有人。
沒有AOR時,可以交什麼?
- PR申請提交確認郵件——線上系統確認已提交永久居民申請的郵件。
- PR相關費用繳費證明——證明申請費用已經支付。
- 如果IRCC系統已經顯示申請已收到並仍在處理中,簽證官也可以依據系統記錄確認。
注意:如果你已經收到 AOR,就不能再用這些替代材料。已經有 AOR 的申請人,仍然應提交 AOR。
有效期到何時?
這項臨時措施從 2026 年 6 月 9 日開始生效,預計持續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。除非 IRCC 後續發佈新的指引,否則到期後會恢復原來的 AOR 要求。
重要提醒
- 這不是永久居民審批加速——它只是工簽處理材料上的臨時便利。
- 如果PR申請之後被退回,正常後果仍然適用。
- 只適用於加拿大境內相關工簽處理。人在境外遞交工簽申請的,仍然要按照原規則提交AOR。
- 仍然要滿足原本的工簽資格和admissibility要求。
總結
IRCC 這次臨時措施對 PNP 境內申請人來說,是一次很實用的「斷檔風險緩衝」。它不改變 PR 審理結果,也不是放寬所有工簽要求,但確實讓一些已經遞交 PR、卻還在苦等 AOR 的人,有機會更早處理工簽續簽和工作授權問題。
如果你的工簽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到期,而 PNP 永久居民申請已經遞交但 AOR 還沒收到,建議儘早諮詢持牌移民顧問或律師。
本文根據公開報道編譯,不構成法律建議。